轉知:「114年全國運動會績優運動潛力選手培訓補助金」申請資料
主旨:請貴會提供本縣代表隊參加「114年全國運動會績優運動
潛力選手培訓補助金」申請資料,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新竹縣績優運動潛力選手培訓補助金發給要點第四點
辦理。
二、旨案係為代表本縣獲得全國運動會前三名者,自取得成績
證明或獎狀之次年起補助二年,每年申請補助一次,每年
補助12個月之培訓補助金,其基準如下:
(一)個人項目:第1名,每人每月新臺幣(以下同)1萬2,000
元;第2名,每人每月6,000元;第3名,每人每月2,000二千元。
(二)團體項目或接力賽:第1名,每人每月8,000元;…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