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最新消息] 轉知:有關本縣參加108年全國運動會績優選手及教練獎勵金發放乙案

說明:
一、依據本縣績優運動選手及教練獎勵金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請各選手及教練配合以下108全國教練獎勵金領款相關事項:
(一)、個人項目選手及教練發放日期:109年3月16日至3月18日
(二)、團體項目選手及教練發放日期:109年3月18日至3月20日
(三)、發放時間:9:00~16:00 發放地點:竹東國中後校門
(四)、請各選手及教練攜帶身分證、印鑑章,若有代領人亦需攜帶身分證、印鑑章,並備妥委託書及相關文件,資料不齊將不發放。
(五)、請各領取人於公告時間內務必前往領取,另請配合學校防疫工作,出入校園請配戴口罩。
(六)、本府同意核予竹東國中旨案工作人員公(差)假登記。
(七)、本案相關問題請洽竹東國中體育組長陳正芬老師 03-5961207-403或404。

備註:相關資訊請上新竹縣政府教育處網站公告編號:8618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