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最新消息] 轉知:有關111全民運動會選手註冊規定
主旨:有關111全民運動會選手註冊規定,請轉知所屬配合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中華民國111年全民運動會籌備處111年05月04日嘉全
民會籌字第1110000008號函辦理。
二、111全民運動會註冊說明會會議重要決議如下:
(一)教練報名需有教練證規定說明: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1年
2月14日臺教體署全(三)字第1110005372號函辦理,爰教
練證核發單位不限全國或地方體育團體,以鼓勵各地方
政府遴選代表隊教練時遴選具一定證明之人員。而各競
賽種類有其專業性,全民運動會代表隊教練證仍以該種
競賽種類之教練證為限。
(二)選手檢附資料:檢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
謄本含電子戶籍謄本正本(應含詳細記事,且申請核發
日期應為111年3月24日以後者為限)
三、繳交報名資料注意如下:
(一)教練證影本由教練親自簽名與加蓋正本相符章戳。
(二)如選手繳交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者,需有代表單位(體育會
單項委員會)加蓋單位與正本相符章戳,如為縣民報名者
需親自簽名與加蓋正本相符章戳。
(三)戶籍謄本含電子戶籍謄本為正本免予用印。
四、系統報名期程:111年5月16日星期一上午8:00至111年6月
14日星期二中午12:00止。
五、報名資料繳交期程:111年6月15日(星期三)早上9時至12
時;假本縣體育會受理。新竹縣體育會 地址:新竹縣竹北
市福興東路一段1號 電話:03-6675185~6 官網:
六、本府同意核予報名人員及工作人員公假登記,非轄下機構
請核予公假。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防治,各項活動請配戴口
罩並配合溫檢。
七、檢送新竹縣代表隊報名注意事及相關附件各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