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最新消息] 轉知:本縣112年績優運動選手及教練獎勵金第二次申請乙案
主旨:有關本縣112年績優運動選手及教練獎勵金第二次申請一
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縣績優運動選手及教練獎勵金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上傳資料內容(請各校務必本權責審核各項資料):
(一)單位申請總表
1、申請清冊。
2、獎勵金申請表(要簽名)。
3、秩序冊 (封面頁及印有申請人姓名頁,應含所屬隊伍
名稱並能辨別參賽隊伍總數及人數)。
4、大會出具之成績證明或獎狀。
5、第一級獎勵金申請,請附最近一個月內之新式戶口名
簿或戶籍謄本及金融機構帳戶存摺封面。
三、作業期程如下:
(一)線上雲端電子檔收件日期:112年11月21日至11月30
日。
(二)線上雲端電子檔補件日期:112年12月7日至12月8日。
四、獎勵賽事以112年5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內之比賽為準,
請各單位詳閱實施要點提送相關資料,配合上開時間辦
理。
五、本縣績優高中、國中、國小選手及教練由所屬學校初審後
造冊(填報附件檔之單位申請總表) 辦理。
六、前項以外之績優選手、教練由本縣體育會各單項委員會初
審後造冊(填報附件檔之單位申請總表),送本縣體育會辦
理。若本縣無成立該項競賽項目委員會或其他特殊情事,
則由申請者自行聯繫申辦。
七、有關本縣績優運動選手及教練獎勵金實施要點、本縣第五
級指定賽事一覽表、申請表格及清冊,請詳參本局公告編
號[70713]下載辦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