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最新消息] 轉知:「114年全國運動會績優運動潛力選手培訓補助金」申請資料

主旨:請貴會提供本縣代表隊參加「114年全國運動會績優運動
潛力選手培訓補助金」申請資料,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新竹縣績優運動潛力選手培訓補助金發給要點第四點
辦理。
二、旨案係為代表本縣獲得全國運動會前三名者,自取得成績
證明或獎狀之次年起補助二年,每年申請補助一次,每年
補助12個月之培訓補助金,其基準如下:
(一)個人項目:第1名,每人每月新臺幣(以下同)1萬2,000
元;第2名,每人每月6,000元;第3名,每人每月2,000二千元。
(二)團體項目或接力賽:第1名,每人每月8,000元; 第2
名,每人每月3,000元;第3名,每人每月1,000元。
三、請貴會轉知各單項委員會提供獲得114年全國運動會前 三
名選手之培訓補助金申請資料,並請於114年12月12日 (星
期五)前送至貴會,由貴會統一彙整後送至本局體健科。
四、檢附旨案賽會獲獎名單、新竹縣績優運動潛力選手培訓補
助金發給要點及相關申請表格,請選手依序彙整繳交申請
資料:
(一)新竹縣績優運動潛力選手培訓補助金自我檢核表(選手
須備齊檢核表內各項資料)。
(二)新竹縣績優運動潛力選手培訓補助金申請表。
(三)新竹縣績優運動潛力選手培訓補助金金融機構存簿帳戶
影本 (選手本人帳戶)。
五、旨案相關資料業已公告至本局網站(公告編號:42090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