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最新消息] 轉知:修正後「中華民國109年全民運動會競賽規程」

說明:
一、依據花蓮縣政府109年04月29日府教體字第1090080565號函辦理。
二、另本縣「中華民國109年全民運動會」代表隊選拔賽,因應近日來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急轉直下,國際及國內各項防疫等級不斷升高,本著防疫從嚴之原則,取消辦理。改採計參賽選手107年11月份至108年12月份期間擬參加項目的最佳成績作為備審資料。參賽資格順位以本府及各單項委員會審理為準。
三、以上報名、送件、審查時程陸續更新相關網頁公告,後續請密切注意本體育會(https://hcaf-sport.org.tw/)及本縣教育處網頁公告或洽體育會連絡人范庭瑄小姐(03-6675185~6)。
四、檢送修正後「中華民國109年全民運動會競賽規程」如附件。

縣政府教育處公告編號:869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