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有關本縣補助111年全民運動會參賽代表隊相關費用及行
前說明會與公假一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中華民國111年全民運動會競賽規程辦理。
二、旨揭賽會於111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計六天,於嘉義縣舉
行辦理,各項競賽種類賽程及地點以大會官方網站公告為
準 https://sport111.cyc.edu.tw/Module/Pages/Index.
php?ID=14(競賽資訊)。
三、旨揭補助對象係指依大會競賽規程規定之隊職員及選手,
並經資格審查核定者;本局補助項目說明如下:
(一)印領清冊核銷
1、運動服:本縣代表隊職員及選手統一運動服(請簽領
後於行前說明會時繳交)。
2、雜費:每人每日核定補助新臺幣400元。
3、交通費:每人補助新臺幣868元(以竹北市至嘉義縣自
強號來回票價往返一次車資計算)。
(二)檢據核銷
1、住宿費:每人每日核定補助新臺幣800元(比賽期間以
各單項選手實際出場日,低於新臺幣800元覈實支給,超過仍以新臺幣800元支給)。
2、集訓費:
(1)每人每日核定補助新臺幣100元(補助項目為教練及
選手集訓期間交通費及營養費,每人新臺幣600元為上限)。
(2)集訓費申請項目為交通費以印領清冊核銷,若為營養費則以檢據核銷。
(3)另於核結時繳交成果報告。
3、本縣代表隊參賽隊伍如為本縣體育會單項委員會,核
結請使用本縣體育會核結表單報送承辦學校核結。
4、非單項委員會則分為團體及個人,另以附件表單核結。
四、本局補助各競賽種類之隊職員及選手日數對照表詳如附件。
五、行前說明會資訊如下:
(一)111年9月22日(星期四)上午9時起請領服裝及經費。
(二)111年9月22日(星期四)上午9時30分開始說明會。
(三)地點:本縣二重國中。
(四)公假:本局准予轄下出席人員公假登記,非本縣所轄,
惠請服務單位核予出席人員公假登記。
六、請各單位務必派員參加並於會議當日繳交印領清冊(含服
53 裝、雜費、交通費)一式二份。為利本案承辦學校後續作
業,繳交之清冊務必先行與二重國中劉美華組長確認補助
金額及完成核章,以利當日請領各補助經費。
七、檢附下列表單各一份:
(一)中華民國111年全民運動會新竹縣隊職員暨選手名冊。
(二)各項印領清冊對照表。
(三)中華民國111年全民運動會新竹縣補助隊職員暨選手服
裝、雜費、交通費、集訓費及住宿費印領清冊。
(四)體育會各單項委員會使用:
1、111年體育會核銷表格-各單項。
2、黏貼憑證專用紙。
(五)非體育會各單項委員會使用:
1、111年體育會核銷表格-各單項。
2、黏貼憑證專用紙。
八、印領清冊請逐級核章:
(一)單項委員會請核:承辦人、單位主管。
(二)非單項委員會請核:承辦人。
(三)上開人員不得重覆,俾利完成核銷作業。
九、另集訓費及住宿費請於賽會結束兩週內將核銷文件繳交至二重國中。
十、賽會行前說明會請出席人員開車前往,俾利順利領取服裝等相關物資。
111年全民運代表隊補助費用說明0831
相關經費表請至新竹縣政府教育局網站(公告編號:51285)